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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1.不受理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的请示、报告等文件材料。

2.不受理未经业务主管科室审核的行政用章申请。

3.不发布未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的通知、公告申请,不发布超出业务归口范围的信息发布申请。

4.不发布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外的内容;不发布未经主管科室领导审批或未按照流程办理的信息公开(发布)申请。

5.不聘请不符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或手续不全的高考评卷人员。

6.不泄露评卷工作信息;不超出评卷经费使用范围报销经费。

7.不受理未经行政主管领导审批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

8.不超标使用办公用房。

9.无公函无审批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不超标准接待。

10.不违规发放奖金或津补贴。

11.不报销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差旅费,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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