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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分制收费办法听证通过,武汉两所高校将率先实施

 

    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实行学分制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学分制改革能促进学校教学资源配置满足学生需求,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使学生培养成本核算更加细化,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责任感;有利于量化教师绩效考核,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目前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已实施了学分制改革。

  为推动我省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对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和方式进行立法规范。510日上午,省物价局在洪山礼堂组织召开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对我省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公开听证,通过多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我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19名听证代表全数来到听证会现场。另有5位市民通过网络或电话报名方式,到场旁听。此次听证会代表是通过自荐或由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的,包括消费者8名、经营者(即实行学分制的学校)2名、利益相关方(即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2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3名、专家学者2名。

  会上,听证人就《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方案的政策依据、可行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作了陈述,听证代表对省物价局提出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表达了各自的观点、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合理建议,听证代表全票通过了该办法。省物价局表示将综合吸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省高校开展学分制改革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充实和完善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本次听证会,省物价局提请论证的方案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内容:

  1. 学分制学费构成

  省物价局确定学分制学费是由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2. 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

  (1)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

  (2)每学分学费标准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同一学校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必须统一;

  (3)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学制。

  3.学分制学费收费方式

  学分制学费中的专业学费是按学年收取;而学分学费则实行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

  按学分制收费后,学校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会给予学生一次免费补考或免费重修的机会。学校对补考不及格或需要再次重修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将收取学分学费。

  湖北省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于2011年率先在武汉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进行试点。目前我校正在为今年秋季实施学分制改革进行紧张而有序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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